新疆:巴州政府主持召开脱硝企业减排推进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关于通报第一季度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进度情况的函》(新环函〔2014〕481号)。为促进巴州脱硝重点减排项目进度,巴州政府于2014年5月7日在政府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重点企业脱硝减排项目推进会”,会议由金益民副秘书长主持,张东兵副州长做了重要指示,参会的单位和人员有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经信委、开发区环保局以及11家氮氧化物(脱硝)重点减排企业负责人等16人。
会上州环保局对巴州11氮氧化物(脱硝)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做了介绍,并针对不能按时完成脱硝改造项目的企业提出了督促措施:1.与银行联合,将企业的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环境违法等信息纳入巴州银行企业联合诚信系统,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活动;2.对企业申报评先创优、申请项目等,不予开具环保守法证明;3.在申请节能减排专项项目资金时将视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环境违法等情况予以限制和不通过初审;4.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不达标的企业,认定未通过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未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1家氮氧化物(脱硝)重点减排企业负责人在会上就今年能否完成脱硝改造项目进行了表态发言(脱硝改造项目进度缓慢的企业做出了解释),并承诺了脱硝改造工程的完成时间。张东兵副州长根据巴州11个氮氧化物(脱硝)重点减排项目总体进展缓慢的情况做出了重要指示,他强调:现今环保形势严峻,今后新建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将从巴州已完成的减排量中调剂,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与否不仅会影响到巴州的经济发展,还将影响到州政府2014年的绩效考核;他要求今年各企业能开工建设并能完成脱硝项目的尽量提前完成,今年没条件完成脱硝改造的企业要加快进度,创造条件也要完成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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