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回头看”:辽宁3家水泥企业污染问题和整改情况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双塔区长宝乡兰凌水泥厂
受理编号:X21000020181123009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塔区长宝乡兰凌水泥厂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时被举报,地方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后继续生产,直到今年“回头看”时才暂时停产。该水泥厂2017年违规新建5000吨的生产线(尚未投产),生产废水直排大凌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距离该厂不足100米的长宝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附近居民深受其害。
行政区域:朝阳市
污染类型:大气,水,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公司共有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是日产1000吨熟料生产线,该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2003年6月9日取得批复,2007年1月11日通过验收,该条生产线之前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但在收到《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后已于2018年11月2日停产,并不是由于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原因进行停产;二是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该生产线无环保手续,已按相关部门要求停止建设,一直未投入生产。2013年6月,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2017年1月10日,相关部门认定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为违规在建项目。
2017年6月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1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通过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2017年10月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发放了排污许可证。2018年7月第三方公司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噪声和废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噪声和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18年11月7日,经现场检查,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料场已进行覆盖,厂区内路面已进行洒水作业,由于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因此未进行监测。该公司厂区内有蓄水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依法生产、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昌图镇东明村大弯水泥厂
受理编号:X21000020181123022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昌图镇东明村大弯水泥厂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查处定性为违规建设,并给予查封。但环保督察组走后又继续生产。在2018年11月4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此企业开始放假停产。水泥厂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
二、东明村申传发青石采石厂、青石关铁采石厂、花岗岩陈强采石厂、花岗岩陈老三采石厂、花岗岩南山茂林采石厂,24小时生产噪音严重扰民,企业放炮采石时候,其爆破声巨大,震裂房屋,严重影响村民休息。
行政区域:铁岭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噪音,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经调查:举报人所称昌图镇东明村大弯水泥厂实为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2018年8月8日,对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18年11月12日,该公司已按照省工信、环保部门关于冬季取暖期间实施错峰生产的要求停产。
二、 经查,昌图镇关山共有昌图县关山采石场、昌图县关铁采石场有限公司、昌图凤元矿业有限公司、昌图县鸿茂石材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昌图采石场4家(7个采区)采石场,均符合《昌图青山保护区规划》、《矿山资源规划》,均有《矿山采矿许可证》、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因开采矿石会破坏生态环境,4家采石厂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土地复垦前置工作,并向土地部门累计缴纳了环境复垦治理保证金179.608万元;矿山关闭前按《辽宁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采矿权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目前,关山4家采石场均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开采。
以上企业委托铁岭军宏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作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松动爆破方式,设置300米安全距离。未发现震裂房屋情况。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待恢复生产后,对其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采石企业的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无
花园口明阳镇永胜村宋泡子西屯大连富民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受理编号:x21000020181123010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花园口明阳镇永胜村宋泡子西屯大连富民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无除尘净化设备和防噪音污染设备,生产时排放废气、粉尘导致附近村民种植的蔬菜被污染而无法食用,生产噪声巨大,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大连市
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有除尘净化设备且运行正常,建有封闭的物料库,场内推积的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地面进行了洒水抑尘措施。主要产噪设备均处于封闭车间内,实现两层隔音封闭。
二、经调查,附近3户居民未反映有种植的蔬菜受污染的情况。
三、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粉尘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但不排除对周围居民生活存在一定的影响,属于达标扰民。
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花园口经济区接到3次涉及该企业的信访案件,反映粉尘和噪声扰民。经监察人员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水泥装卸车间未完全封闭,装卸料时有粉尘逸散现象。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该企业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不存在多次投诉无果情况。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促使该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粉尘和噪声治理措施。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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