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2013年9月5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政府、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省金寨县政府大楼正式签署了《金寨县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金寨县副县长杨传银,经信委主任李成松,海螺集团董事、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纪勤应,海川工程公司常务副总李大明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杨传银、纪勤应分别代表金寨县人民政府和芜湖海创实业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协议约定由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分二期投资建设两套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系统及其相关设施。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金寨县注册项目公司负责管理、运营该项目。金寨县人民政府负责金寨县及其周边县、区的垃圾统筹收集、中转、运输和保量,并参照同区域同类型的垃圾发电项目给与相关的优惠政策。
签约前,六安市市委常委、金寨县县委书记潘东旭与纪勤应就金寨县垃圾发电项目进行了会谈。
金寨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处,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县、全国第二大将军县,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为响应安徽省委、省政府“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战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金寨人民政府与芜湖海螺实业公司经过多次交流沟通,计划在金寨县建设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意在彻底解决老区人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垃圾发电技术是在引进日本川崎重工技术的基础上,充分消化吸收,并结合国内生活垃圾水分大、热值低、成分复杂等特点,与川崎重工联合开发的,焚烧炉采用中间流式炉排炉,该炉排炉对垃圾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燃烧条件从源头上抑制二恶英合成,垃圾坑和处理厂房采用全密封结构,且处于负压状态,避免了垃圾恶臭的扩散,整个系统设计将充分考虑渗滤液、重金属、飞灰的有效处理。
本协议的签署是金寨县、市政府关注民生建设,改善环境,促进地方发展的又一项举措。同时也是芜湖海创实业公司在全国投建的第一个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是芜湖海创实业公司节能环保产业板块的又一新业务,也是海螺作为大企业支援老区建设,响应国家号召的具体体现。
协议签署后,县政府与芜湖海创实业公司相关人员还一同进行了备选厂址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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