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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隅股份控股股东易主 44.93%国有股权被无偿划归北京国管中心

    根据冀东水泥发布的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司于10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其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金隅集团持有金隅股份的全部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至北京国管中心。此次无偿划转后,北京国管中心将直接持有金隅股份4,797,357,572股股份,占金隅股份总股本的44.93%,成为金隅股份的控股股东,金隅集团不再持有金隅股份的股份。

    冀东水泥方面表示,此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国资委。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接到其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通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44.93%国有股权的通知》,以及金隅集团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国管中心”)《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划转协议》,金隅集团持有金隅股份的全部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至北京国管中心。

    本次无偿划转前,北京国管中心不直接持有金隅股份的股份,通过金隅集团持有金隅股份4,797,357,572股,占金隅股份总股本的44.93%。

    本次无偿划转后,北京国管中心将直接持有金隅股份4,797,357,572股股份,占金隅股份总股本的44.93%,成为金隅股份的控股股东,金隅集团不再持有金隅股份的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未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豁免北京国管中心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G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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