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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已报国务院审批

    国家发改委5月3日透露,为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加快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城市群规划编制。

    其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北部湾、中原等城市群规划纳入年度工作安排。

    以下为全文:

    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力争新突破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站在新起点,取得新突破。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四个“更加注重”的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批示提出“三个着力”的重大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六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决策部署

     今年2月,国务院召开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张高丽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纵横联动,强化部门间政策协调,鼓励地方主动作为,搞好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实在在成效。

    二、出台一个意见,强化政策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评估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36条具体措施,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强调点面结合、加快突破,一手抓“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一手抓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点上突破和面上推进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既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政策举措协调配合,又强化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三是突出补齐短板、激发投资潜力,瞄准有建设缺口且不会形成过剩的领域,集中力量加大投入。

    三、抓住一个载体,创新供给侧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特色小镇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从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在编制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过程中,对“十三五”期间鼓励各地区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进行总体安排。二是在《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小镇。三是在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对特色小城镇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四是做好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经验的宣传推介,将一些行之有效且可复制的经验推向全国。五是强化对特色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支持特色小城镇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今年将选择1000个左右条件较好的小城镇,积极引导扶持发展为专业特色镇。

    四、制定一个方案,明确年度工作

    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滚动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充分总结去年以来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方案》,提出今年要继续深化“一融双新”工程,着力抓好5大领域30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促进户改成果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二是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加快出台设市标准,在提升发展质量的同时着力增加中小城市数量,赋予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三是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加快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打造品质宜居城市。四是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探索“市民农庄”等新型模式,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五是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地钱房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试点地区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加快突破。方案已经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五、编制一批规划,优化城镇布局

    为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加快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城市群规划编制。《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于今年2月报国务院批复同意,努力将哈长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的绿色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于今年4月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渝城市群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城市群为目标,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此外,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务院审批。将北部湾、中原等城市群规划纳入年度工作安排。

    六、发布一份报告,提供权威解读

    为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在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5年起开始组织编写年度《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发布年度《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全面介绍了我国城镇化的总体发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分专题介绍了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新型城市建设等8个方面的情况,汇总了各地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总结了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规律和国际经验。今后每年的报告都将聚焦新型城镇化领域的若干重大议题,汇总关键领域的主要进展,反映政策观点和共识,介绍国际合作成果,努力发挥政策解读、引导发展的作用,力争将报告打造成社会各界沟通和交流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与发展。


    [责任编辑:G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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