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水泥地理| 行业新闻| 政策| 正文内容

    国土部: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一律不批新用地

    11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第16次部长办公会,表示将积极行动起来,重拳出击,采取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统筹管控、严把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地闸门、开展违规项目用地清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相关配套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新闻稿显示,会议指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中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

    会议明确,认真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相关工作。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控,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严把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地闸门,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

    全面查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项目用地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决取消国土资源优惠政策,清理并废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用地、用矿优惠政策;

    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加大国土资源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责任编辑:GC01]
    打印 | 标签:产能,过剩,国土部

    水泥地理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水泥地理gcement已申请注册,凡本网注明"来源:水泥地理"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水泥地理"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泥地理"。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随时了解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