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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力挺基建特许经营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可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

    具体来说,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二是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三是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四是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五是严格履约监督,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吸引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市场人士分析,政府放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是市场化经济的表现,将极大地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这也与当下热议的BOT和PPP模式相匹配,对于一些民营化或社会化的基础建设企业无疑是重大利好,基建板块有望获益。


    [责任编辑:G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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