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意见: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上海市政府5日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上海市要搞好与国家层面的对口衔接与协调,全面贯彻《指导意见》和国家即将出台的发展规划纲要,率先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交通设施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长江经济带和全国发展作出新贡献。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将在大力发展水上运输、完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扩大对外开放、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加强组织保障等七大领域发力。
其中,在发展水上运输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未来上海将实施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减淤一期工程,研究实施长江口南槽航道整治等工程,以提高内河航道的通航能力;还将加快建设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研究推进罗泾、张华浜、军工路港区功能转型和外高桥港区后续项目,以提升国际航运枢纽港的服务功能。此外,上海还将动江海直达船型的研发应用,积极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和河海联运。推进长江航运船舶标准化、航道标准化、港口泊位标准化、航运管理与服务标准化,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在发展综合交通体系方面,上海将加快构建“五个方向、十大干线”的铁路枢纽布局,完善上海与长三角、长江流域的交通联系。其中,铁路方面,将推进沪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和太仓至四团段、沪杭客专上海南至莘庄联络线,沪乍杭铁路、沪苏湖铁路等工程建设。公路方面,将加强上海与江浙两省间高速公路和一般国省干线公路的连通性,加快与毗邻地区间公路的规划建设,消除省际“断头路”。 航空方面,上海将推进浦东机场三期扩建、T1航站楼改造、第五跑道建设和虹桥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开展机场快线前期方案研究。
实施意见还指出,上海将完善油气管道布局: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布局和长三角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设施,加快建设崇明岛-长兴岛-五号沟-临港天然气管道。实施洋山LNG接收站储罐扩建工程,支持东海油气资源大开发,提高安全供应保障能力。优化成品油储运设施规划布局。
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实施意见指出,上海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积极推动长三角产业合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合作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产业合作,筹备召开长江流域园区与产业合作对接会,搭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上海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推进跨省市产业园区合作共建,鼓励上海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发展,推动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在长江经济带进行合理布局。积极推动政府和政府、政府和园区、园区和园区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探索建立区域旅游品牌产品,拓展区域旅游国际市场,建设安全有序文明的区域旅游环境。
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上海将构建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加快发展,打造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为副中心,城际铁路为主通道的“多三角、放射状”区域城际交通网络。构筑衔接长三角与上海中心城的新城交通枢纽。研究毗邻城市与上海市区之间的长途客运转换为区域公交快线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长三角综合交通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共享应用与服务示范,完成“两客一危”应用及“两客一危”业务跨省协同应用研究工作。建立长三角公众出行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道路客货运输协同监管信息平台、物流交易和信息共享平台。
实施意见还指出,上海将加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力度,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推动创新成果在长江流域推广和共享;推进长江大通关体制建设。推动口岸城市群合作,发挥地方政府、口岸监管单位和相关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平台。推进长江经济带口岸监管部门一体化改革,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合作,形成改革合力,积极推动诚信信息共享、监管信息互通和执法标准统一,建立长江经济带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地方电子口岸互联互通,促进长江航运、交通等信息进入电子口岸。
在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方面,上海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上海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工作。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加快建设节水城市。建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长江口水文站网建设及河口综合研究。加快完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和原水支线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太浦河“清水走廊”平望立交建设,研究推进青草沙-黄浦江水源联动工程和青草沙-陈行联通工程。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完成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拆、纳管和风险企业关闭。强化流动风险源监管,推进长江流域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共享,实现太浦河上海段危化品船舶禁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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