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积极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积极化解产能过剩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2013年国家下达陕西省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在省、市、县三级工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至9月底,41户企业的落后产能设备已按要求全部拆毁,淘汰水泥227万吨,铁合金11.47万吨,铅冶炼2.5万吨,电石18.4万吨,造纸35.95万吨,酒精4万吨,印染2753万吨,共计299.32万吨、2753万米,不仅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还提前2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任务。
当前,陕西省工业转型升级和“拐弯超车”任务艰巨,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实现以上目标的重要内容。
2010年至2013年,陕西省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840万吨、1.3亿米,共计209个项目,涉及企业200余户,覆盖全省10个市、11个重点工业行业。淘汰以上落后产能,经测算可节约标煤600.35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0.145万吨。
大量落后产能的退出,有力地促进了陕西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先进产能腾出了空间。同时,大批高耗能、高污染落后设备的淘汰,也使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淘汰落后产能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美化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陕西省工信厅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焦化、电石、铁合金等行业的准入规定,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按照“存量调结构腾空间”的指导思想,把淘汰落后产能与企业兼并重组、产业转移和生产力布局优化相结合,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使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到实处。针对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企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特点,省淘汰落后产能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促各地区、各成员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形成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省、市、县三级工作网络。
对下一步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陕西省工信厅进行了周密安排:编制了2014-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按照现有落后产能界定标准,结合推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退出,进行新一轮摸底调查,研究制定2014-2015年淘汰计划。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建立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完善财政奖励政策,积极协调落实省级奖励资金。另外注重发挥法律和经济手段的作用。依靠法律手段淘汰,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压缩落后产能生存空间,通过市场竞争实现逐步淘汰,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实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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