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开展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
2014年07月30日
7月29日消息,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日前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方案称,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简称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92家企业、777条生产线或机组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方案提出,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2015 年7 月1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155 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60 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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