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告水泥玻璃等去产能督查情况 发现五大问题
2017年08月02日
8月2日,据环保部消息,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8个督查组,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共现场核查水泥企业224家、平板玻璃企业66家,发现全国仍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水泥熟料企业19家,产能433万吨;水泥粉磨企业70家,产能2058.7万吨;平板玻璃企业16家,产能1456.2万重量箱。督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部分地区工作滞后、违规建设生产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部分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三是部分地区基础工作不扎实;四是利用法律手段倒逼产能退出效果尚不明显;五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地区职能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重大意义,从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持改革创新,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环保部要求,各地要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摸清查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现状,对产能清单进行再核实、再甄别,尤其是对产能“批小建大”问题进行认定并依法处理,尽快完善并主动公开本地区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建设项目库,冻结产能基数,为进一步做好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去产能工作夯实基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定期发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及时公布去产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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