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水泥地理| 行业新闻| 企业| 正文内容

    “东盟十国主流媒体暨中央重点外宣媒体安徽行”记者团到访海螺集团

    8月12日下午,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东南亚中心、新华社《亚太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东盟财经》、柬埔寨国家电台、老挝国家电台、越南通讯社、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新加坡报业控股、印尼艾尔辛达电台、泰国《泰叻报》、文莱《文莱时报》、缅甸《维纳斯新闻周刊》、菲律宾《商报》等媒体组成的记者团在安徽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郑明武,芜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智全等相关领导陪同下,来海螺集团参观访问。海螺集团党委委员、海螺水泥副总经理吴斌,海螺集团总经理助理、海螺水泥副总经理丁锋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团一行。

    记者团一行首先参观了集团展厅,了解了海螺的发展历程。在节能环保厅,记者团成员对海螺的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和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表现出浓厚兴趣,询问了两项技术的应用情况。当听到海螺对两项技术拥有完整产权时,记者团成员纷纷点头称赞。

    到区域发展厅时,记者团看到了海螺布局海外发展的相关介绍,纷纷提问,“你们在国外有多少投资?”“海螺现在有多少员工?”“后续还会不会继续在国外投资?”丁锋指着展板上的规划图为记者团进行了详细解答。

    丁锋介绍,从2011年开始,海螺开始在国外考察并兴建工厂,通过近四年的努力,海螺集团基本完成了在东南亚的市场布局,第一个海外项目——印尼南加海螺首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已于2014年11月份投产运行,第二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之中,印尼西巴、孔雀港、巴鲁、马诺斯、北苏等项目已开工或开展前期工作。在缅甸,有皎施、巴安等项目;在老挝有万象、琅勃拉邦项目,柬埔寨有马德望蒙多水泥项目等。

    海螺集团目前共有员工五万余人,“十三五”期间,海螺将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发挥水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针对沿线部分国家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中国产能和技术的实际,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带着资金和技术,进一步在东盟10国投资发展水泥项目。在投资建设水泥项目的同时,带动我国大型装备出口、设备成套、工程总包、产品和劳务输出等相关业务在海外的拓展。海螺集团将重点推进在印尼、缅甸、柬埔寨、老挝等国已基本落实的项目,力争形成4500万吨熟料、5000万吨水泥产能,真正把海螺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大型国际化产业集团。

    之后,记者团一行来到海螺国际会议中心七楼学术报告厅,观看了海螺集团资料片。播放结束后报告厅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对海螺的跨越式发展感到由衷地敬佩。临行前,记者团一行与陪同领导在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合影留念。

    陪同来访的还有安徽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宣传联络处处长朱晓山,省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副总监丁建明、外宣部主任王斯伟等。

    这次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社亚太总分社主办的“东盟十国主流媒体暨中央重点外宣媒体安徽行”大型采访活动,是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增进安徽与东盟的交流合作,8月10日在合肥启动。海螺集团由于多年来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走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实现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部分东盟国家投资兴建现代化水泥工厂,海外发展取得初步成果,被列为重点采访交流企业之一。据悉,记者团将在一周的时间内,赴合肥、芜湖、池州、黄山等地采访,重点报道安徽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成就,安徽实施“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内陆开放高地的新举措以及安徽与东盟地区交流合作的良好势头和广阔空间,以增进安徽与东盟间的友好往来,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文:唐靖)

    [链接]东盟10国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责任编辑:GC05]

    水泥地理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水泥地理gcement已申请注册,凡本网注明"来源:水泥地理"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水泥地理"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水泥地理"。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随时了解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