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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公示拟予认定的水泥行业部分在建项目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精神,现将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7省(自治区)申请并已明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经评估符合产业政策,拟予认定的37个水泥、平板玻璃在建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拟予认定的在建项目名单

    拟于认定的部分水泥在建项目名单:



    [责任编辑:G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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