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周点评(1605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材工业调结构意见力度几何?
要闻点评:
事件:
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点评:
与2月份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相比,此次建材行业的文有几个不同:
第一,发布主体。煤炭、钢铁意见的发布主体为国务院,建材意见的发布主体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经常事务性工作的管理部门,从行政等级上隶属于国务院。
第二,对新增产能的态度。煤炭行业从2016年起停止审批新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钢铁行业严格执行2013年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而建材行业,将时间点拉长至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第三,关于去产能的目标。煤炭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钢铁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而建材提出的是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并无量的定位。
第四,关于去产能的后续措施支持。煤炭、钢铁的发布文中,从环保、安全等硬性指标考察,推动产业去产能进程,同时1)地方政府建立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2)对去产能之后的职工安置做出了充分估测和准备,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而建材行业仍主要从企业层面推进转型升级(如取消32.5)、联合重组、错峰生产。
建材文中对下一步市场集中度有着更明确的态度“至2020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在建材行业的去产能进程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压减过剩产能;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发挥骨干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是主要手段。
价格走势:
本周全国高标号水泥均价自3月初这轮价格上调中首次出现小幅下调,主要原因在于前期先后引领涨价的长三角、京津冀逐渐进入小幅回调期,而其他区域的价格上调较为零星,还并不成系统。
长三角区域中,5 月初以来,江苏苏锡常区域水泥价格累计下滑 20 元/吨左右,需求弱势趋稳,市场下行压力增加主要由于限产尚未最终谈妥,中转库客户观望情绪加重。湖南娄邵地区企业出货仅在4-5成,库存高位承压,高标号价格下调30元/吨。
前期京津冀地区协同涨价,石家庄地区垫资价格仍然较高,但预付款价格难以上涨,因此冀南区域到位价协同在240元/吨。周边临近的山西,月初涨价的结果只在太原、晋西南等少数地区得到落实,调涨成效不显著。由于在 200 元/吨以上价位涨价愈发艰难,河北计划 6 月 1 日至 7 月 10 日每条熟料线停窑 20 天,具体停窑时间各区域自主安排,希望在停窑的支持下稳住价格。
广东珠三角地区采取小幅度、多频率节奏,熟料再次上涨10元/吨,已累计上调50-60元/吨,广西二季度计划每条熟料线停窑 10 天,一条窑的企业在 5 月前完成,二条窑的企业在 4-5 月完成,三条窑以上的企业在 4-6 月完成。
陕西大部分地区高标号散装水泥价格在 5 月 16 日左右推涨 20-60 元/吨,各地区水泥价格实际推涨幅度略有不同。陕南关中地区平均推涨幅度 35 元/吨,汉中、安康地区推涨 20 元/吨。价格上调主要依靠企业自律推动。
四川广元地区受陕西汉中水泥厂家协同,推涨高标号散装水泥价格 20 元/吨,但其他区域价格并未有跟涨现象。成都第三次袋装价格推涨执行不达预期,主要是水泥销量受雨水、农忙影响下滑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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