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垃圾处理项目舆情研究报告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发展,城市人口不断激增,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也迅速增加。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以及生活习惯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欧盟各国采取垃圾减量措施,日本、中国以垃圾焚烧为主要处理方式。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垃圾处理已成为影响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
舆情综述
总体概况
本文采取非接触性研究中的内容分析,对2015年1月-10月舆情监测到的相关信息数据(共58472篇)进行汇总分析。如图1所示,从整体数据可看到舆情信息呈现出不断波动状态,再通过对信息具体内容的分析,可了解到媒体及网民对于垃圾焚烧项目保持持续不断的高度关注,其中2015年与垃圾焚烧项目相关的舆情信息高峰期有:1月15日(480篇)、3月3日(512篇)、10月12日(610篇)、10月29日(446篇)。
图1 2015年1-10月时间走势图
区域分析
从省份分布图及城市分布图来看对于垃圾焚烧项目,以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地区更为关注。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东、浙江地区在运行中的垃圾焚烧厂数量居于前列,北京、上海均属于较为发达城市,因此对于垃圾围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也极为关注。
垃圾焚烧项目相关事件
表1 2015年1-10月相关热点事件
1需建立制度和规范加强垃圾焚烧管理
2015年1月22日【绍兴日报】发表文章《建立制度和规范加强垃圾焚烧管理》。
1要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需在垃圾全过程管理下功夫
2015年4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偷排渗沥液 凸显管理漏洞(生态论苑)》。
(二)垃圾焚烧选址需保证环评权威性和公信力
2015年1月23日【羊城晚报】发表文章《“环评”亟待回归独立公正》。
(三)应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李坑垃圾烧不透引发公众抵触情绪
2015年3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文章《(短评)切勿低估垃圾烧不透对民众心理的影响》。
(四)有关垃圾减量处理方式的争议
1、破解垃圾围城,在控制垃圾总量、广开经费的同时要唤醒责任
2015年4月7日【南方都市报】发表文章《破解垃圾围城不只财补一条路》。
2、广州,垃圾分类需审慎评估
2015年4月21日【南方都市报】发表文章《推进垃圾分类不应悲观,但更应清醒》。
3、垃圾减量应从焚烧逐步实现资源化
2015年5月9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垃圾资源化是必由之路》。
4、广州,垃圾分类应先引导教育
2015年7月15日【新快报】发表文章《垃圾如不分类就开罚,步子是否走快了》。
化解“邻避效应”观点
“邻避”意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焚烧厂、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1建立合理的垃圾焚烧项目选址
2015年7月27日《东莞日报》发表文章《如何化解邻避效应?》。
2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2015年9月16日《深圳晚报》发表文章《以信息透明纾解垃圾焚烧邻避效应》。
网民舆论
图4 网民观点倾向
1建议
学习先进经验处理垃圾(约占32.26%)
翔九道生:我们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经验:
1、垃圾分类堆放;
2、安全清洁运输;
3、高技术处理设备;
4、变废为宝;
5、不断改进与持之以恒。
2垃圾管理
分类需提升区分能力(约占20.53%)
鱼雷同學:垃圾分类要求很高,不是可循环和不可循环那么简单,是区分不同物质,有一点其他物质混入其中都不行,国人要想垃圾分类,首先得有区分不同物质的能力。
各环节处理能力有待提高(约占13.20%)
少年Tomo账号被盗:垃圾问题确实很严重,国内的填埋场说白了铺几层膜都不好使,只要一破,直接影响该区域土壤及下游地下水质量,如果附近有饮用水的水层更完蛋了。还是要做好垃圾分类,焚烧处理,系统做好,不是给小区里立两个箱子然后环卫工人直接登一个三轮拉走这么简单。
3政府
工作不到位(约占11.73%)
观昕:这种(维权抗议)现象的出现,说明人大,政协乃至信访等权利表达渠道已经全部失效,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应警醒。
监管需加强(约占11.14%)
东北花老虎:垃圾分类要首先自身做起,其实还是政府监管问题,在日本扔垃圾罚款那叫一个狠,首先把政府那个垃圾处理好才好谈别的。
4质疑
垃圾焚烧厂低价中标使问题频出(约占5.28%)
民间垃圾焚烧:低价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是否按合同来实施,企业运营是否合法合规?从另一方面引发公众对垃圾焚烧项目能否达标运营表示怀疑和担忧,既便宜又好的东西还是比较少见的。
5其他
个人需担责(约占5.87%)
郭雅彤的微博:我们也一直倡导垃圾分类,但是除了制定具体实际有效的措施外,落实到每一个公民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希望(大家)能懂得除了国家要对社会负责任,我们每个人也要对社会负责任,首先不乱买随手乱扔垃圾,每一个人扪心自问做到了吗?
城市垃圾焚烧建设项目影响因子
必要性
1生活垃圾处理厂现状
据相关资料统计,全国目前有1955个垃圾填埋场(包括卫生填埋和简易填埋),到2015年年末将新增垃圾焚烧设施223座,总数量达到330座。
2城市垃圾堆存量与垃圾清运量
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堆存量已超过80亿吨,占地80多万亩,且垃圾产生量仍以5%-8%的速度增长,占地量以平均每年4.8%的速度持续增长。由于城市垃圾堆存量不断攀升,导致垃圾清运量基数亦上涨。面对“垃圾围城”困境,垃圾焚烧建设项目被优先纳入垃圾减容办法中。
3经济增长与垃圾日处理能力
由于经济的增长,居民消费随之提高,导致个人产生垃圾量增加。虽然经济增长同时带动垃圾日处理能力提升,但由于我国前期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已逐渐饱和需要封场,因此通过建设垃圾焚烧厂成为目前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的解决办法。
反对声音
1邻避现象
前述已经提到,在面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问题时,多个地区会出现邻避效应。因垃圾焚烧厂建设曾引发了警民冲突事件、维权堵路事件等。
2质疑政府
即使垃圾焚烧厂建成,也有很多民众会对其投诉,如垃圾焚烧不透彻、飞灰处理不完善、信息未公开等,民众多认为政府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
3倡导垃圾分类
根据舆情监测系统采集的相关数据,网民观点中有约占32.26%(学习先进经验处理垃圾)、20.53%(分类需提升区分能力)分别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需倡导垃圾分类,以综合治理的方式解决“垃圾围城”,而非立即建设垃圾焚烧厂项目。
境外垃圾处理案例
1日本
日本颁布了更为严格的焚烧炉技术标准;垃圾焚烧设施升级;垃圾分类、回收、减量化推行。日本垃圾焚烧的前提是,垃圾在源头已经分了二十几类,在2014年度的家庭产生垃圾手册上,用14页篇幅对多达700种名目的垃圾进行了分类和回收说明。通过法律法规限制居民随意丢弃垃圾,对不同种类的垃圾确定专门的收集日,在日历上面用黄、绿、蓝等颜色标注清楚哪天可以扔何种垃圾。此外,垃圾分类教育从小抓起,儿童从小受到正确处理垃圾的教育。
在垃圾手工分拣车间,操作工将瓶子拆解、分离,之后对塑料瓶进行深度加工,做成用于制造薄膜、鸡蛋和水果包装盒、汽车脚垫或铺路的材料,厂长和员工身上的制服也是塑料瓶深加工而成。
2台湾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焚烧技术学日本、餐厨垃圾处理学韩国。实现垃圾分类和社会监督;生活垃圾焚烧,其他垃圾分类后回收。垃圾分类台北模式,即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地点收取垃圾,其他时段不收,取消公共区域的垃圾箱。其在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前期设计中就包含在垃圾焚烧厂周边建立图书馆、游泳池甚至焚烧炉上的旋转餐厅等以多样化方式回馈社区。
3德国
实施严格的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标准;垃圾分类细化:将垃圾桶细分为废纸、包装袋、有毒垃圾、废旧玻璃、其他垃圾等,垃圾桶上会详细标明各类垃圾具体包括什么。环卫公司固定每周收取垃圾的时间,如果没有按分类标准分类,则拒绝收垃圾。
4美国旧金山
零废弃,可回收、可堆肥、填埋垃圾。一、立法保障;二、经济杠杆;三、技术保障;四、回馈市民;五、不懈宣教;六、持续监控。形成垃圾管理优先次序金字塔:
5法国
垃圾回收和低污染处理,利用经济杠杆鼓励公众少扔垃圾,比如根据垃圾数量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多扔垃圾多付费等。
6瑞士
在垃圾分类中,设有垃圾巡警,若发现违规放置的垃圾袋,将给房主邮寄警告信,重者可能被罚款几十瑞士法郎。
7丹麦
将垃圾焚烧厂与艺术结合。丹麦的“能源之塔”垃圾焚烧炉设计灵感来自于罗斯基勒大教堂,采用了特别的多孔设计,让它看起来极具观赏性,在日光下,极具艺术的造型与蓝天白云交相辉映;在夜晚人们能够透过那些孔看到炉内发出闪烁的光。
垃圾焚烧项目相关舆情处理建议
舆情处置建议
1制定社会沟通计划,加强与公众的双向沟通
首先应制定风险沟通预案,由风险管理者和风险沟通专家共同参与制定。其次引入协商机制,让公众参与垃圾分析项目的决策和管理。决策机构事先制定科学、详细的备选方案,客观呈现各个方案的利和弊,对可能出现的“弊”制定应对预案,交由公众选择。此外,信息披露及时全面,沟通信息的呈现达到准确、简单、易懂。与其他权威部门、权威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相吻合。避免绝对,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的解释说明提出充分依据。
2发挥意见领袖作用
从传播心理学角度分析,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意无意地寻找理由以取得内心的平衡。如果对于垃圾处理项目,能够有公众信赖的意见领袖引领公众,围绕公共决策进行宣传或舆论引导,必能收到积极的社会效果。
3把握好舆论引导的“度”
人在接收各类媒介信息时存在认知阈限。信息量过小不容易引起受众注意;信息量过大易导致受众的不良反应。因此需避免在信息发布时,对于公众切实关注的垃圾焚烧项目具体信息“一笔带过”;此外,避免相同信息过多报道,同类密集的信息发布,易导致受众“超限逆反”,使传播效果适得其反。
相关措施建议
第一,学习先进国际经验,构建循环经济型社会;
第二,立足多个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实施源头减量;
第三,结合末端处理设施,适应处理配套衔接的实施要求。
1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能和义务
赋予当地政府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定价权,进一步明确责任,并将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权,同时明确其监督权属于环境保护部门。确立环卫部门与废品回收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探讨将环卫回收与废品回收两条线合二为一。明确生产者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生产者回收包装物的强制责任,对有毒有害垃圾的强制回收责任。明确居民的法律义务。通过立法明确居民对垃圾分类、减少垃圾排放等义务。垃圾收费也可从定额收费向分类计量收费转变。
2完善机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建立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行。实现投放、运输、处理、利用等诸环节系统化设置的“组合拳”,分清主次、先后,形成各方面均衡发力。既包括前段的垃圾分类存储和垃圾分类投放,也包括中端的垃圾运输和后端的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制度设计,明确垃圾分类、运输、后端处理的责任主体,避免以往曾多次出现的分类垃圾又被混收混运的现象。重点扶持和鼓励一些有资质的企业来协助政府实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宣传教育、培训指导、考核监督,使垃圾综合处理深入人心,让从分类开始的减量化、资源化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建立长效的管护制度,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加强基层管理能力,逐步将设施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完善环保部门监管、环卫部门监管、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将环卫部门职能中的监督职能移交给环保部门,运行的职能可部分实行社会化,将主要精力放到管理上。鼓励社会化投资,实行谁投资谁受益。
3出台经济政策,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健康发展
激励机制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变行为人(厂商和消费者)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内化生活垃圾问题的外部性,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可循环。实行垃圾按量收费、原生材料征税、循环回收补贴、生产者责任延伸、预收处理费用、押金-返还制度、最低再生物质含量标准等制度。实现从源头入手控制和减少垃圾生产量,如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延长生活用品使用寿命;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农贸市场和超市严格执行“限塑令”等。
4加大科研服务力度
重点支持生活垃圾、污水、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研发,结合我国生活垃圾特点,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适用性和技术水平。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对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取得成效的项目,予以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帮助并解决其运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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