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价格上涨,安徽省政府工程项目面临停工
2017年12月28日
一封由16家龙头企业联名盖章的求助信,引爆建筑大省安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停工危机。在主要建筑材料出现大幅涨价后,承担了安徽省主要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已经举步维艰,几乎所有项目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停工现象。
据安徽省几家主要施工企业初步测算,该省仅省会合肥目前正在建设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造价在400亿元左右,按材料上涨影响合同总价15%估算,施工企业承担的帐面“超支负担”保守估算接近60亿元。
“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企业无力承担,我们向政府递交了紧急求助信,希望政府出台政策,帮建筑企业化解生存危机。”据悉,在皖施工企业已经联名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了求助报告.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住建厅和合肥市住建委获悉,企业的集体报告已经引起重视,省住建厅和合肥市住建委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提出解决问题的草案,正依程序呈递报批。
停工阴影下的建筑业悲音
“我这个标段是2016年8月中的标,现在的价格与当时相比,主要建筑材料要多支出4000多万元。”12月26日,在合肥市爱和安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安徽省元盛建工集团项目负责人王士兵对记者说。
据悉,元盛建工承建的该项目二标段总中标价为2.24亿,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钢材用量是1万吨,混凝土7.5万方,水泥2.6万吨。在相隔一年多的时间里,钢材单价由2500元/吨涨到4700元/吨,几乎翻倍;混凝土单价由300元升至450元,水泥则由220元升至560元左右。
这样的涨幅,令施工企业难以承受。王士兵表示,以安徽省省会合肥为例,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即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变化,由承建方承担。“我们现在压力很大,如果政府不调整政策,我们施工企业无法正常施工,也无法按期交付。”他说。
记者在合肥采访了多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情形几乎与元盛建工一样。
安徽富煌建设公司承建的“年产十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身”的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因钢材价格上涨导致公司巨大亏损,该项目工程总额5亿元,目前已经完成交付并投入生产。该项目负责人刘华清表示,据测算,项目增加的支出接近6000万元。
一个名叫“滨湖沁园”的保障房项目,由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中建八局、安徽三建各负责一个标段的建设。一位在现场的工程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因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该工地曾整体停工两个多月,12月初才恢复施工。
“这几家国资背景的建筑企业一度集体停工,后来在政府的压力下恢复施工,不过施工人数减少,进展也放缓了。”这位负责人称,以项目二标段为例,目前工人只有200人左右,与正常时间相比少了一半多。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2017年该公司数十个项目整体“亏损”比例在15%左右,初步测算“亏损额”接近10亿元。
增负60亿 企业上书求助
相似的政府项目,同样的“总价合同”,在主要建材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整体巨额亏损的局面。
2017年11月,以安徽三建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团、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等为首的16家龙头建筑企业,向安徽省住建厅、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合肥市城乡建委等单位提交报告,陈述材料价格异常上涨导致企业亏损的情况、面临的困难,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请求。
报告称,因外部政策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钢材、混凝土、水泥、黄沙、石子等建材价格异常疯涨,导致施工方成本直线上升,供应商出现拒绝按原采购价供货的情形,对龙头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将严重损害建筑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也会导致一批施工企业面临生存危机。
施工企业提供的报告中,进度严重滞后的44个,已停工5个,无一项目进度正常。报告披露,某综合管廊项目亏损2.2亿,为单个亏损最大项目,而最小的某幼儿园项目也亏损77万,平均而言,每个项目亏损2200万元。
在合肥采访期间,一位建筑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初步统计,仅合肥目前正在建设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造价在400亿元左右,按材料上涨影响15%造价计算,施工企业将“超支”近60亿元。
报告指出,此轮材料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即便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也无法预见,且涨幅远远超出施工单位能够承受的范围,作为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出资方,各地方政府应“调差”(调整差价)。
同样的遭遇曾在2007年时出现过,而肇事者也是建材价格上涨。据称,一批知名建筑企业和纳税大户受涨价大潮影响,至今深陷危机。如安徽凯源、安徽亚坤等。
一位建筑企业老总表示,当前最好的办法是停工“止损”,但民企往往不敢,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则未来会被排除在投标之外。“央企有停工的情形,民企只能向政府求救,以拖待变。”他说。
急迫期待政策调整
“建材价格大涨是全国性现象,为何只有安徽建筑企业反应最强烈?因为是政策问题。”在合肥采访期间,多位受访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安徽省自2007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均采用材料包死合同模式,即固定材料价格。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里,有关“价格调整”子目中,均约定“不予调整”。这意味着,一旦建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中标企业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安徽鑫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道伦表示:“这一做法的好处是,避免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在工程结算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相当于一刀切,堵住了利益输送的漏洞。但这一简单做法的弊端与优点一样明显,最大的问题便是无法应对材料价格巨幅波动。”
住建部制定实施的《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建筑工程发承包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及其范围,不能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类似语句,且有“由于市场特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条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表示,从相关事实来看,安徽建筑业实行多年的“合同固定材料价格”做法,涉嫌与上述行业标准相怼,导致合同的一方承担过多的风险与义务,失去了合同的公平性,此做法应当调整,使得合同的订立更加科学。
据了解,山东、江苏、浙江等地,政府投资性项目均采取材料可调的合同,以应对价格变化。此外,非政府投资性项目上,发承包双方均允许调价。
在皖施工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报告中,对施行多年的“总价合同”痼疾提出了解决方案:规范新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引入风险分析机制,引导并允许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调整利益。
“我们认为,当主要材料变化在正负5%时以内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以外的部分,可依据材料信息按实调整。”上述报告表示。
在施工企业看来,这一政策调整,将影响全省建筑业的平稳运行。建筑业是安徽省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优势产业,不仅关系到数十家龙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牵动着数以万计的建筑工人。
据悉,在施工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向主管部门反映困难后,安徽省住建厅、合肥市住建委等非常重视,有关处室对此展开了多次调研,并牵头起草了相关请示报告,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
“我们急切期待政府出台政策,尽快化解建筑企业危机。”多家企业负责人表达了这一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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